第七十六章 我要,亲眼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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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就像是一个神仆在一个山野乡村里传教,乡民们从不屑到疑惑最后到瞠目结舌。
拉斯玛深吸一口气,尽量维系住自己的表情严肃,否则他真的很害怕自己会笑出声来。
他以前一直疑惑,疑惑自己为什么每次沾染到和狄斯的事情后,都需要去重新调整一下心境,他觉得原因不仅仅是他们曾经是年轻时的竞争者。
或许,
在他心里其实是有一种对狄斯的崇拜的。
他还记得年轻时,自己站在狄斯身侧,一同接受来自盖勒长老的召见;
他亲眼目睹了狄斯当着神殿长老的面,将秩序比作了一副面具。
是会被他影响么?
不是,因为他逐渐意识到,自己不可能追上狄斯的脚步,以前只是觉得有段距离,现在是发现人家根本就不在地上。
他所反感的,可能只是那种油然而生的崇拜情绪吧。
拉斯玛毕竟不是老霍芬,老霍芬是个一辈子走学术路线的老学究,一生都在压抑与枯燥之中度过,所以当初听说狄斯的事迹时,他几乎就没有什么抵抗力,后来更是能毫不遮掩地说,狄斯就是他这辈子最崇拜的人。
可拉斯玛不同,他曾也是骄子之一,卑微的出身,优秀的天赋,让他在教会里也曾被誉为升腾起的亮星,真要让他去崇拜一个同辈人,还是有些难为情的。
不过,
现在好了;
拉斯玛只觉得身心愉快,反正《秩序条例》和《秩序之光》这两本书都已经被他暂时丢在了地上,此刻他只是拉斯玛,没其他身份。
抛开身份所带来的各种枷锁,他现在倒是能够以一个“自由” 的灵魂视角,去欣赏此时的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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