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4 无从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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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署、都船署,连年修葺。千里长堤遍紫花。两岸水网纵横,稻田一望无际。时有锦鲤翻花,群鸟惊起。更有农人,屉舟往来,泊于自家沟渠。一季辛劳,丰收在即。断不可有失。
山水民情,般般入画,总令人心旷神怡。
三足踆乌寝宫,鸳鸯合欢榻内。
日上三竿,天光大亮。甘后残红未消,春意未退。船宫缓进,水中游离。无外人在场,自可稍稍恣意。酣睡足醒,犹觉酥软无力。
待沐浴更衣,入琉璃花阁用餐。再经十字飞阁,升正殿爵室。
夫君已早来。
“妾等,拜见夫君。”甘后引新妇,盈盈下拜。
“甘后免礼。”蓟王一笑扬眉。
所谓娶妻娶贤。成妻礼后,还需行成妇礼。尤其新婚三月后,“庙见成妇”。乃家门大礼。如同告庙,方为礼毕。庙见成妇,新妇才正式纳入家门。三月之中,若新妇犯“七出”之罪,则被休去。
亦称“七去”。乃休妻七种理由。
《仪礼·丧服》:“出妻之子为母期。”出妻,亦称“出母”,为父休弃之生母也。即子要为出母服丧一年。嫡子则不服丧。故《丧服》又曰:“出妻之子为‘父后者(继承人)’,则为出母无服。”《左传》释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嫡子与尊父一脉相承,不能“服其私亲”。足见“嫡亲”之尊,犹在“私亲”之上。
疏曰:“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又《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zig)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与羌人先行婚检类似。庙见成妇前的三月之期。可视作汉人,试婚之礼。
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三月之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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