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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零四章 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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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武帝今儿很爽,上朝半辈子了,就从来没这么爽过。他稳稳的坐在龙椅上,威严的目光缓缓扫过御阶之下,但凡视线所及之处,文武百官无不伏跪于地。

终于、终于、终于都跪下了。皇帝陛下美滋滋的想道,若不是场合不对,他定要载歌载舞一番,好生抒下心中的激动之情。

今日没有按惯例喊什么有事出班早奏,无事卷帘退朝之类的。老太监卓言颤巍巍走到阶前,展开一卷圣旨,沉声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上苍以权柄授天子,百官辅天子牧万民。是以天子信之任之、倚为股肱,百官自应肝胆相报、尽忠职守,虽肝脑涂地不能谢陛下万一。”

“然今有太子太傅、程国公、中书省丞相文某彦博,世受皇恩、累以嘉勉、解衣推食、无以复加,却不思报效、目无纲纪,败坏五常,恶贯满盈、罄竹难书。加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包藏祸心、怙恶不悛,若仍由其窃据国器、逍遥法外,朕有何颜面再见皇天后土、黎民百姓?”

“其有八大罪状,现昭告天下,望万民知晓,非朕之不仁、实乃文某斯人已天理难容,人神共嫉。”

“其一曰残害忠良。文某此人权欲熏心,阴险毒辣。为跻身宰辅不择手段,谋杀昔日上峰李丞相,终于得偿所愿。其窃权当朝二十年,罗织罪名、构陷杀害忠臣良将共计三十一名,至于排挤流放不计其数。敢问众卿,文某此等行径,当杀不当杀?”

“其二曰卖官鬻爵,文某狗胆包天。竟将大秦官职明码标价,县令五千两、知府两万两、巡抚十万两,堂堂国之重器,犹如小贩叫卖,累年共售出大小官位四百余个。文某竟扬扬得意曰:天下百官皆出吾府矣。其言其行令百姓切齿痛恨、邻国鄙夷嘲笑。敢问众卿,其置大秦法度于何地?置朝廷颜面于何处?当杀不当杀?”

“其三曰操纵科举,自昭武初年至今,文某把持科举,安插亲信、大肆索贿。堵塞国家取士之途二十年之久,终令天下士子震怒、齐聚承天门前,进呈御状。文某此人狂妄不悖、嚣张跋扈,居然打死打伤士子百余人。试问众卿,此等目无王法之人,当杀不当杀?”

“其四曰贪赃枉法。文某在位近二十载,通过运河、卖官、科举等途,累计收受贿赂逾三千万两白银,相当于大秦三年税赋。其一人富比石崇,骄奢淫逸,却令天下百姓苦不堪言,痛不欲生,终有不堪忍受,附逆造反。令大秦国内狼烟四起、生灵涂炭,千万百姓流离失所、万亩良田日渐荒芜。试问众卿。此等千古罪人,当杀不当杀?”

“其五曰里通外国,文某为一己之私,勾结南楚间谍公良羽,私放敌寇入关、泄露绝密情报。最终导致弥勒教反,生灵涂炭。请问众卿,此等数典忘祖之败类,是否人人得而诛之?”

“其六曰杀妻屠子,文某此人变态绝伦,先杀原配刘氏、后杀续弦韩氏,其残忍嗜杀可见一斑。然有道是虎毒不食子,其竟先后杀长子铭礼、幼子铭任于堂前,此等暴行耸人听闻、闻所未闻。敢问众卿,若不杀之。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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