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老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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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给自己提前挖好了埋葬自己的坑洞。(touwz)•(org)
金术可率领的那一路骑兵砸破了这一路后,马上又亲自扛着大旗冲出,紧随其后的,是一众同样快速脱离战局出来的燕军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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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更远处的,凡是骑着马,先前在各自为战的燕军骑兵,也都纷纷本能地汇聚向他的大旗之下。
曾几何时,金术可只是最初始的刑徒兵一员,出身,可谓低得不能再低,一开始,他甚至连夏语都不会说。
郑伯爷入驻翠柳堡南下进行战争冒险时,他曾陪着郑伯爷杀入一座乾人堡寨,那座堡寨,更像是一个“鸡窝”。
那一夜,金术可捕捉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郑伯爷的目光扫过自己这些对着女人流露出本能渴望的蛮人时,那一股子,阴沉。
所以,后来当上城门守卫长的金术可,尽管有条件了,却依旧执意娶了个野人女子。
没人是天生的傻子,且就算是傻子,对美丑,还是分得清楚的。
在盛乐城那会儿,野人女子是最为低贱的奴隶,红帐子里,也是价格最为便宜的一等。
晋地女子,明显更为干净,皮肤也更好,说一千道一万,作为一个蛮人,娶一个夏女,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
但金术可还是没选择那般做,就因为那一夜郑伯爷在篝火旁流露出的那一缕不喜欢。
身为狼群中的狼,去注意和观察狼王的喜好,这没什么好羞耻的,也丝毫不算丢人。
至如今,昔日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没死在荒漠刑徒部落的厮杀消耗之中,没死在郑伯爷麾下的一次次战争冒险之中,熬到如今,撑到现在,终于轮到他,以一己之力,帮狼王,强行改变这场战局。
只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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